「汪汪,汪」
當我醒來時,看到一隻大狼犬,以及她的主人麵攤老闆。
「小狗,你醒了喔!我進去拿點東西給你吃喔!」老闆說完,便站起來走進店裡。隔不久,他又出來了,手中拿著一碗骨頭,放在我面前,又囑咐狼犬一句。「小黑,好好照顧牠,不准跟牠搶骨頭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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吃完後,我跟狼犬開始閒聊。
「你是誰?應該不是這附近的狗吧!不然我怎麼都沒看過你?」
「我叫Lemon,流浪過來的。你呢?」
「叫我小黑就好了。」
說著說著,一個中年男子走進麵攤,招呼著小黑。「小黑!過來!」
「抱歉,失陪了。」小黑向我歉意的笑笑道,跑向男人。
男人同她玩上一會兒,才起身找老闆點菜。
「他是誰?」盯著男人,我問。
「麵攤的老顧客,每天都來。最主要是為了找我。」小黑聳聳肩回答。
「找你做什麼?」
「不知道。反正不安好心。」
「你怎麼知道他不安好心?」
「狗的直覺。不過我的主人從不相信。」
「你知道他不安好心還跟他玩?」
「答案還是一樣,直覺。我認為他還不會下手。」
「是嗎?還是小心點好。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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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老闆啊!我阿彬就拜託你這一次,看在我來這裡吃了一年的份上,把小黑賣給我吧!三萬怎麼樣?」男人和老闆不知何時走到我們旁邊。
「原來你一年來每天光顧就是為了這個。」老闆沉著臉道。
「不是不是,老闆你誤會了。我是跟小黑培養出感情才想買牠的。我要搬家了,在,你不賣我,我可能沒有機會再見到牠了。」
「我不賣你,你見不到牠;但如果我賣你,不就變成我見不到牠了嗎?」
「老闆啊!拜託,我跟牠有著一年的感情啊!三萬不夠嗎?我可以再加價!」
「我跟牠有兩年的感情啊!況且,我又不知道你是不是愛狗的人,怎能放心把小黑交給你?」
阿彬笑了笑,他看的出老闆已經動心,三萬畢竟不是小數目。「我徐國彬對天發誓,絕對好好對待牠,讓牠吃飽穿暖。」
「這……我養小黑養了兩年,牠胃口大,一個月要花上幾千元……」
「價錢的問題?好說好說,六萬你看怎樣?」
老闆算了一下,點頭答應,又補上一句。「這隻黃狗一起帶去吧!好和小黑作伴,是流浪狗,我就不多收你錢了。」
阿彬蹲下來,仔細端詳我。「雜種狗?應該是黃金混大白熊……混的真均勻啊!剛好一半一半,一看就知道是雜種……好吧!我一起帶走。」
他站起來,從皮包中拿出一疊紙鈔。又從口袋拿出一條金鍊,連同鈔票交到老闆手上。「我付現金,這樣你也比較安心,金鍊算是我的一點心意。」說著,拿出兩條狗鍊,套在我們頸上。我們就這樣身不由己的被拉著走。
小黑回頭望了主人最後一眼,原以為他會目送她離開,怎料,她只看到他喜孜孜的數著鈔票。
原來兩年的感情,用六萬就能抹滅?
她嘆了一口氣,不再回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