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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二節是電腦,老師是新老師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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六年級的時候,跟幾個同學寫了個愛情小說。
返校日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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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是個蠻愛胡思亂想的人,什麼小事就能想一堆。六年級時突發奇想,開始寫小說。
前天晚上,公(阿公的簡稱)帶來一個消息,說附近一個獨居老人死了兩天才被發現。
昨天七賢路發生了火災,就在我家附近。
「孩子。」
「汪汪,汪」
被趕走後,我第一個想到的就是Lucky,他流浪了那麼久,理當知道生存的法則。
我的主人……應該說,最早的主人,是個朝九晚五的上班族。